關于加強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管理的通告
發布機關: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來自:法律橋 發布時間:1999-1-10 11:54:13 點擊:
隨著信息網絡的快速發展,網上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的活動越來越普遍,境內有一些單位和個人,利用包括國際互聯網絡在內的各種信息網絡,陸續開辦了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的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 在境內通過包括國際互聯網絡在內的各種信息網絡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須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準。 二、 在境內通過信息網絡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不得擅自使用“網絡廣播電臺”、“網絡中心”、“網絡電視”等稱謂。 三、 經批準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的廣播電視新聞類節目(包括新聞和新聞類專題),必須是境內廣播電臺、電視臺制作、播放的節目。 四、 經批準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的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禁止以下內容: (一) 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二) 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三) 煽動民族分裂,破壞民族團結的; (四) 泄漏國家秘密的; (五) 誹謗、侮辱他人的 (六) 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 虛假的信息; (八) 未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認定的影視劇; (九) 從網絡或境外電視上收錄下來的境外節目; (十) 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它內容。 五、 凡申請在境內通過信息網絡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的單位或個人,應向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提交包括下列內容的書面申報材料: 1. 節目的內容、類別; 2. 通過信息網絡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的服務方式; 3.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網址、域名、所鏈接網站名、電子郵件地址等。 六、 已經在境內通過信息網絡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的單位和個人,應于1999年12月1日之前向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辦理申報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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