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hnt1r"></strike>
<span id="hnt1r"><dl id="hnt1r"></dl></span>
<strike id="hnt1r"><dl id="hnt1r"><del id="hnt1r"></del></dl></strike>
<strike id="hnt1r"></strike>
<span id="hnt1r"></span>
<strike id="hnt1r"></strike>
<strike id="hnt1r"><i id="hnt1r"></i></strike>
<th id="hnt1r"></th><ruby id="hnt1r"></ruby><span id="hnt1r"><dl id="hnt1r"><del id="hnt1r"></del></dl></span>
<strike id="hnt1r"></strike>
<strike id="hnt1r"><i id="hnt1r"></i></strike>
<strike id="hnt1r"><dl id="hnt1r"><del id="hnt1r"></del></dl></strike>
<strike id="hnt1r"></strike>
<span id="hnt1r"><dl id="hnt1r"></dl></span>
<strike id="hnt1r"><dl id="hnt1r"><del id="hnt1r"></del></dl></strike>
歡迎訪問法律橋>>
關于法律橋 加入收藏 聯系我們 網站地圖 English
法律橋:中國最早和最具影響力的法律原創網站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出入口信道管理辦法

發布機關:郵電部 來自:法律橋 發布時間:1996-4-29 11:54:13 點擊:

   第一條 為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出入口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國境內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它信道(含衛星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第三條 郵電部責成中國郵電電信總局(以下簡稱電信總局)設置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出入口局(以下簡稱國際出入口局)及其網絡管理中心,并負責國際聯網出入口信道的提供和管理。

  第四條 直接進行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運行單位(以下簡稱為互聯單位),應向郵電部申請辦理使用國際出入口信道手續。互聯單位在辦理手續時,應提供有效批準文件及有關網絡規模、應用范圍、接入單位、所需信道等相關資料。互聯單位在辦理手續后,應將前款事項變更情況,每半年向郵電部申報一次。

  第五條 郵電部對互聯單位的申請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電信總局在30日內提供所需的國際出入口信道。未經郵電部批準,任何單位不得為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提供出入口信道。

  第六條 電信總局應加強國際出入口局和出入口信道的管理,向互聯單位提供優質可靠的服務

  第七條 互聯單位使用專用國際信道,按照現行國際出租電路標準收費;對教育、科研部門內部使用的國際信道資費實行優惠。

  第八條 國際出入口局對國家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信息安全檢查和采取的相應措施,應予以配合。

  第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由郵電部責令其停止提供信道,并建議其主管部門給相關責任人及其負責人以行政處分。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轉載時請注明出處:法律橋。如需聘請律師,請立即致電TMT專業律師楊春寶:1390 182 6830



關注法律橋微信公眾平臺 楊春寶高級律師電子名片

本站聲明:

首席主持律師上海楊春寶高級律師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級律師。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榮獲Finance Monthly“2017中國TMT律師大獎",并入圍Finance Monthly“2016中國公司法律師大獎”,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薦律師,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對網絡法、電信法、電子商務法和科技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并具有20余年法律服務經驗。[詳細介紹>>>]
聘請律師熱線13901826830(咨詢勿擾)
業務委托郵箱:LawBridge#163.com
法律橋:專家級律師,專業性服務
© 法律橋 LawBridge.Org Since 2000,上海楊春寶高級律師 版權所有。歡迎鏈接,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摘編。
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501號上海中心大廈15層、16層 電話:1390 182 6830 ICP備案序號:滬ICP備05006663號
法律橋網站群:投資并購律師[導航] 創業與法律 律師博客[導航] 法律論壇[導航] 法律網址大全[導航] 會見律師網 法律百科網 Law Bridge[導航]
本站關鍵字[網絡知識產權-電子商務-信息產業-網絡法論文-網絡法案例-電子商務律師-網絡法論壇-網絡法律師-域名法律-電子商務-電信法律-網絡法律咨詢]
美女性感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