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注冊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權利(2007)
作者:楊春寶律師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07-11-13 17:32:28 點擊:
法律橋網友鐘樂bj問:事情大概情況是這樣:我有一個域名95580.com,注冊于2005-03-15,個人名義注冊,未建站。最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給我打電話,說他們申請了這個數字的電話特服號,要求我轉讓該域名。讓我自己報價,并說如果報價過高,他們將申請法律仲裁。
我有幾處不太明白:
1、此銀行正式成立于2007-3-21,我的域名注冊于2005-3-15,我是否構成惡意行為?
2、注冊此域名這兩年,由于忙碌其它網站項目,這個域名遲遲沒有建站,這是否構成惡意行為?
3、該銀行的意思是我必須轉讓,但我想自己用。我又無法報價(因為第一我不想轉讓,第二不論我報什么價格對方都可以說我是惡意行為),我現在應該怎么辦?
4、此網站的建站內容從去年年底開始準備,現在已經準備齊全正準備租用虛擬主機,我這個網站策劃是不是只能停止?
5、打過一個法律電話咨詢,說3月17號發布新規定,注冊超過兩年的域名糾紛,不予仲裁,可以法律訴訟。是這樣嗎?也就是說我必須被對方逼著去法院了?
王正志律師解答:如果有證據證明你的申請在前,且無惡意,則訴訟也未必就決定你必須轉讓。
lawyerhuyx解答:我前年就打了一個同你類似的案件,也是域名的爭議,最后我代理的這方贏了。
至于你說的案件,你申請在前,銀行使用在后,但是其中你提前這一段時間的可以有著決定性作用時間段。
具體的情況,如果你自己覺得可以解決的話,你要好好把握一下最高法有關域名爭議解決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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