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寶律師成功幫助新加坡客戶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案件中勝訴
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12-5-10 16:57:50 點擊:
近日,楊春寶高級律師收到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終局裁決書,其在一起國際貿易爭議仲裁案件中代表新加坡客戶提出的仲裁請求獲得仲裁庭的完全支持。
2008年,一家新加坡硅材料公司與一家韓國硅材料公司訂立了一份買賣合同,新加坡公司依照合同約定預付了全部貨款,但是韓國公司卻完全沒有履行合同。雙方經協商,新加坡公司同意韓國公司以其他硅材料替代履行,韓國公司仍沒有完全履行合同,雙方再次就剩余預付款達成還款協議,但是,韓國公司依然沒有履行。經過多次催告無果,新加坡公司決定委托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代理其申請仲裁。
根據合同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楊春寶高級律師及其團隊于2010年9月代表客戶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發出仲裁通知,從而啟動了仲裁程序。經過長達近20個月的仲裁程序,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終于作出終局裁決,完全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本文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來自:法律橋,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和出處。如需聘請律師,請立即致電楊春寶高級律師:1390 182 6830】
關注法律橋微信公眾平臺 | 楊春寶高級律師電子名片 |
![]() | ![]() |
◆
請注意文明用語,請勿人身攻擊。
◆
請尊重網上道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相關法律法規。
◆
您應當對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負責。
◆ 請勿在此提出法律咨詢,法律咨詢請去法律橋論壇。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網站管理員有權刪除違反上述提示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并接受上述條款。
本站聲明:
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站長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00mml.com/。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站長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首席主持律師:上海楊春寶高級律師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級律師。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榮獲Finance Monthly“2017中國TMT律師大獎",并入圍Finance Monthly“2016中國公司法律師大獎”,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薦律師,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系上海國有企業改制法律顧問團成員,具有豐富的投資、并購法律服務經驗。[詳細介紹>>>]
業務委托郵箱:LawBridg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