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外匯局關于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備案工作的通知
發布機關:商務部 外匯局 來自:法律橋 發布時間:2015-11-6 點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外匯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管理工作,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批準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設立和變更,并按要求在商務部外商投資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房地產項目相關信息。
二、取消商務部網站備案公示程序,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在完成前述工作流程后,可按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等手續。
三、為加強事后監管,商務部每季度將對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進行一次隨機抽查,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抽查通知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將被抽查企業的審批材料報送至商務部。商務部將對抽查發現的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和曝光力度,對違規審批的部門在商務系統內予以通報批評;對違規的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及其投資者依法予以處罰,列入“黑名單”,并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示。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違規或未按要求填報房地產項目相關信息的企業及其投資者以后的投資行為應從嚴審查,商務部將對列入“黑名單”的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及其投資者或有違規審批情況的審批部門加大隨機抽查力度。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商務部 外匯局
2015年11月6日
【轉載時請注明出處:法律橋。如需聘請律師,請立即致電房地產專業律師楊春寶:1390 182 6830】
關注法律橋微信公眾平臺 | 楊春寶高級律師電子名片 |
![]() | ![]() |
◆
請注意文明用語,請勿人身攻擊。
◆
請尊重網上道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相關法律法規。
◆
您應當對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負責。
◆ 請勿在此提出法律咨詢,法律咨詢請去法律橋論壇。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網站管理員有權刪除違反上述提示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并接受上述條款。
本站聲明:
本站所載法律法規類文件均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本站不對其完整性、時效性負責。引用時請使用官方正式文本。
業務委托郵箱:LawBridg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