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應有婧有咨詢:民營企業是該人創辦的,事業單位占股46%,其余為職工占股。如果可以,請給個可以說服的依據。如果不可以,也請給個可以說服的依據。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首先,公務員不能從事營利性活動(例如經商),因此,該公務員當然不可以擔任民營企業法人代表。但是根據咨詢的問題所提供的信息,可知該公務員已經投資設立的一家企業,如果不考慮他的公務員的身份,他能否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呢?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是可以的。因為:目前處在緩刑期間,也就是說刑罰尚未執行,此時是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取消緩刑付諸執行,那時就不可以擔任了。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公務員因經濟案件判緩刑者,緩刑期間能否擔任民營企業的法人代表?”,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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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08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