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nut54咨詢:我縣自來水公司地下水資源被縣政府在公司人員還不知道的情況下拍賣,而且縣政府還欠公司的欠款,這種做法是不是合法?還有,公司的純凈水廠是公司員工合股辦的,也在拍賣范圍里面,這種做法是不是合法?請大家幫忙說說。謝謝了。
法律橋網友蘇慕村解答:個人認為:自來水公司的地下水資源的使用權,應當是特許經營的范疇,故縣政府在未與公司協商將其拍賣,應屬于違約。另,純凈水廠系公司員工合股設立,縣政府違法拍賣純凈水廠屬于侵害他人財產權的行為,你單位可向法院起訴,要求政府承擔違約責任及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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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08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