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Jams咨詢:現一內資商貿欲將其全部股權轉讓給另一個外資商貿公司,但該外資獨資商貿公司也是新成立不久,比較疑惑的是:
1、該股權轉讓是否屬于再投資性質,是否一定要符合有關外資再投資的有關規定。
2、如果可以進行股權轉讓,相關批準證書是否還得由國務院進行審批呢?上述在法律上有沒有什么明確性規定。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對該外資商貿公司而言,其購買該內資公司股權的行為屬于再投資性質,應需符合有關外資再投資的有關規定。購買該內資公司股權的行為是否需要經過審批,主要看該內資商貿公司的營業范圍中是否有屬于外資進入的限制類領域的,若有,則應當由該內資商貿公司向該公司所在地的省級外經貿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審批手續;若無,則無須經過審批,直接由該內資商貿公司到該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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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21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