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生產經營與原來公司相同的產品是否構成侵權?(2002)




問:


我是某公司技術人員,辭職后與他人合作成立公司,生產經營與原來公司相同的產品,工藝路線及技術相同,請問我是否構成侵權。


答:


如果原來公司對該工藝及技術享有著作權或者專利權,或者其已采取了保密措施,則你的行為已構成侵權。此外,如果你與原來公司簽訂過競業禁止的協議,則你同時構成違約。


楊春寶律師

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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