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的重大決策,實施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支持試驗區實現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批復》,現就試驗區內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動試驗區內增值電信業務進一步試點對外開放。加強管理,引導外商投資企業規范經營電信業務。完善服務,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電信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二、開放領域

(一)已經對WTO承諾開放,但外資股比不超過50%的信息服務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等兩項業務外資股比可試點突破50%。其中信息服務業務僅含應用商店。

(二)新增試點開放四項業務:呼叫中心業務、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為上網用戶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其中,呼叫中心業務、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為上網用戶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外資股比可突破50%;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

(三)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5%。

(四)申請經營上述電信業務的企業注冊地和服務設施須設在試驗區內。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為上網用戶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的服務范圍限定在試驗區內,其他業務的服務范圍可以面向全國。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細則

根據國務院總體部署,在試驗區內暫停實施《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國務院534號令)相關規定內容。同時加快制定試點管理辦法,調整相關管理制度,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批時限。

(二)營造環境

引導外資企業依法規范經營增值電信業務,鼓勵外資企業研發中心進駐試驗區。切實保護電信用戶合法權益,培育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電信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三)完善服務

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搭建服務交流平臺,加強與外資企業的溝通。為外資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和服務,積極為外資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四)加強監管

完善相關信息收集和統計分析,明確對網絡基礎設施、數據資源、用戶信息保護等方面的要求。加強對國際通信業務和網絡運行安全的監管,維護網絡和信息安全。

為推進試驗區進一步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工作,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建立部市協調工作機制,推動相關工作的落實。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應當加強對外資企業的引導和監督,對各項業務試點開放的落實和管理情況,要定期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

最后編輯于:2018-08-27 22:45
  • 本站聲明: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作者和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00mml.com。
  •  
  •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法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