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360053咨詢:02年我父親的公司與另一家公司合作。我父親占有45%的股權,任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我父親不幸因病逝世。父親沒立遺囑,就我一個兒子,現請問我應如何接替公司,須經過何種程序和手續?如果合作方一下子回避這個問題。我應怎么辦。
上海孫建章律師解答:不知你父親有幾個繼承人?你應當先到你的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開一個你與死者關系的證明,持該證明到公司,將你的名字置備于公司股東名冊,然后由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上海馬建榮律師解答:新公司法對公司股東股份的繼承做了明確規定,當然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目前你主要的問題應該是如何在法律上繼承,確認股東身份,從而獲得公司的主導權。如果你的父親沒有立遺囑,那么在法律上合法繼承人應該是你母親和你(如果祖父母已經過世的話),在法律上由你們決定是一人還是兩人共同獲得股東身份,但由于新公司法并沒有在程序上規定公司如何確認繼承人,如何辦理股東確權手續,就公司來說其也很難判斷到底某一股東有多少合法繼承人,所以一般可能會在程序上陷入僵局。
如果真如上所述,那么可能需要經由法院的判決來為你確權才能最后保障你的合法權益了。
360053咨詢:其實現在的問題不在于誰繼承,這些我家人都同意由我來擔任。目前的問題應該是:因我父親在世時公司合作的并不是很順利,所以現在另一股東一直在回避見面。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除非公司章程作了特別的規定,否則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股東資格,因此,你們到公證部門辦理你們作為你父親的繼承人的公證手續,然后可以到公司要求辦理股東資格的繼承手續,若另外一個股東一直回避見面,只能通過訴訟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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