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擔任公司領導,因病而辭職,經濟補償問題如何處理?

法律橋網友AQQQ咨詢:我公司一領導,因為患絕癥不能再來上班。而他是公司的股東之一,現在公司要對他進行補償。請問除了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4〕481號)之外,還有沒有專門針對公司股東的經濟補償辦法?

上海馬建榮律師解答:你公司領導和公司有兩個法律關系,一為公司股東,一為公司勞動者,前者為股權關系不因是否來上班而變動,所以不存在針對股東的經濟補償辦法,后者由勞動法調整,雙方因平等協商,勞動者享受勞動法規定的醫療期及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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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2-2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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