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Barryliu咨詢:我個人對某行業方向軟件有特別研究,并有一產品。以個人名義打算和一個公司進行合作。仍然使用該公司名義,公司注冊資金很大,正在多方尋求好的項目,而且會關注多個不同方向。我帶著產品及技術,以及主要的市場策略,并且管理未來的公司技術團隊。公司會提供辦公、人力資源、客戶關系、營銷渠道、宣傳等各種資源。如果我們只針對這個產品進行合作,共同研發推廣,利潤按比例分配。
請問:是否需要單獨成立新公司,如仍使用原公司,需要如何簽訂協議?是否需要財務獨立?個人權益如何得到保障?所占比例是否依據雙方協商確定即可?多謝!
廣州甘律師解答:1、最好是新注冊一家公司運營,您以技術入股。2、可在公司章程中對股權的比例、轉讓、盈虧負擔、增資轉股等問題明確約定。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如果打算使用原公司,則需要簽訂比較完善的協議,一定要確保財務獨立。所占比例可以只有雙方協議約定即可。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個人帶技術、產品與公司合作,如何簽訂合同?”,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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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9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