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商 投 資 法 律 答 問
外資股份有限公司擬設立分公司之注冊手續
楊 律師 您早: 茲向貴律師請教有關外資股份有限公司擬設立分公司之注冊手續,請不吝賜教.王威廉
王先生: 您好!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規定,注冊資本已經繳齊、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的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程序,按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執行。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辦事機構,應當向擬設立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具有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權)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一)隸屬企業董事長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二)原審批機關批準的文件和原登記主管機關的通知函; (三)隸屬企業董事會的決議; (四)隸屬企業的執照副本; (五)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六)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增設分支機構,應首先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1)變更登記申請書;(2)董事會決議(含向分支機構的撥款數額);(3)分支機構負責人委派書(附負責人簡歷、身份證明)。然后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申請開業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1)原登記主管機關同意設立分支機構的核轉通知書;(2)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董事會決議;(4)分支機構負責人委派書;(5)場所使用證明。 楊春寶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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