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地 產 法 律 答 問
合同未約定,契稅該不該交? 我市在2000年9月一次性付款給滿洲里中天房地產公司購買中天綜合樓4#門市。該門市房與同年12月1日交付給我使用。該房2500元一平米,面積99.06平方米。我由于是一次性付款每平方米優惠50元。共計247650.00元。房照開發商當時沒有辦理。今年12月6日開發商通知辦理放照還得交契稅7280.91元,當時簽定購房合同時合同里沒有提到契稅的事情,開放商當時也沒有說。說以我不知道這錢該不該交。
你應當交這筆稅。因為根據我國契稅暫行條例,購買房屋應當繳納契稅,這是向稅務部門繳納的稅收,并不包括在房款中。由于這是法定義務,合同沒有提到契稅也無可厚非,當然發展商應當向購房者講清楚購房者應當繳納的稅費。以下是有關規定,供你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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