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
a計劃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30萬,用門市出資。門市價值約100萬,產權登記為a的弟弟b(實際為共同所有)。具體問題是:
1、出資30萬,門市價值100萬。可以這么出資嗎? 怎么處理?
2、門市的產權登記要怎么處理?可否直接出資,改變登記?
還有這種出資方式,有沒有操作的可能? 謝謝拉!
答: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可以實物出資。但是根據你所述,基本沒有操作性。原因有二:一是該房產并非A的財產,A不能將他人財產作為出資(共有財產須有合法證明);二是價值100萬的財產作價30萬無法操作,是否超出部分就放棄了呢?
如果是A的自有財產,且作價100萬作為出資還有可能。若可以作價出資,必須過戶至公司名下。
楊春寶 律師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問題(2003)”,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請立即致電楊春寶高級律師:1390 182 6830(咨詢勿擾)
最后編輯于:2024-04-25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