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問題(2003)

楊律師:

a計劃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30萬,用門市出資。門市價值約100萬,產權登記為a的弟弟b(實際為共同所有)。具體問題是:

1、出資30萬,門市價值100萬。可以這么出資嗎?  怎么處理?

2、門市的產權登記要怎么處理?可否直接出資,改變登記?

還有這種出資方式,有沒有操作的可能? 謝謝拉!

答: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可以實物出資。但是根據你所述,基本沒有操作性。原因有二:一是該房產并非A的財產,A不能將他人財產作為出資(共有財產須有合法證明);二是價值100萬的財產作價30萬無法操作,是否超出部分就放棄了呢?

如果是A的自有財產,且作價100萬作為出資還有可能。若可以作價出資,必須過戶至公司名下。

楊春寶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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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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