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某公司與無錫某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后不久就因為經營理念等方面的原因產生嚴重的矛盾,楊春寶高級律師及其服務團隊代表該新加坡公司處理相關合資糾紛。但是,無錫公司在挪用了合資公司資金后采取完全不配合的態度,而且雙方在合資之前為加快業務操作進度曾委托無錫公司的相關自然人先行成立內資公司開展相關業務,致使雙方的糾紛更加復雜。經過反復交涉,雙方均認為無法繼續合作下去,為此雙方同意清算并解散合資公司。然而,盡管已經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無錫公司卻仍然拒絕配合,致使清算無法進行,新加坡公司只好委托楊春寶高級律師及其團隊向無錫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清算該合資公司,無錫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該申請,啟動了無錫地區第一例法院強制清算程序。
無錫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指定了清算組,對該合資公司實施資產、債權債務清理等清算工作,楊春寶高級律師及其服務團隊積極參與其中,就資產、債權債務的確認與處理、相關法律關系的確認等事項與清算組和法院進行溝通。日前,無錫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清算工作順利結束。
最后編輯于:2018-10-07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