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金融監管部門對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的持續規范,大成上海國資基金研究中心于2025年5月正式發布《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業務合規指引》。該指引首次系統梳理了證券公司通過資管證券公司、資管子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等主體開展股權投資的合規路徑與風控要點,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參考。
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持續強化對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的規范。2018年發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資管新規”)重塑了行業格局,明確了統一的監管標準。2023年,證監會修訂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配套運作規定,進一步細化了業務規范。2024年5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修訂后的《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管理規范》和《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范》,進一步完善了相關規則。在此背景下,證券公司亟需厘清各類股權投資主體的業務邊界、操作規范及監管紅線。
《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業務合規指引》應運而生,為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業務提供了全面的合規框架。指引明確界定了證券公司可參與股權投資的主體,包括資管證券公司、資管子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和另類投資子公司,并詳細闡述了各主體的業務路徑和合規要求。例如,在資管計劃運作方面,指引細化了投資方式、業務規則、風控要求和信息披露等內容,明確了資管計劃可以投資的資產范圍,強調了業務隔離、公平交易監控以及風險處置的重要性。對于私募基金子公司和另類投資子公司,指引也分別詳細介紹了細化的規范內容,包括設立條件、投資方式、業務規則以及內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確保其業務的合規開展。
大成上海國資基金研究中心專注于國資基金及相關領域的研究與實踐,中心匯聚了眾多在金融、投資等領域具有深厚專業背景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律師,致力于為國資基金的設立、運作、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咨詢服務,通過深入研究國資基金的政策法規、市場動態和行業趨勢,助力國資基金的健康發展。
該指引的主要作者楊春寶律師團隊是一支在私募基金、投融資、并購重組等領域具有卓越專業能力和豐富實踐經驗的法律團隊。楊春寶律師是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本市場部主任、國資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同時也是大成中國區私募股權與投資基金專業帶頭人,多次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的榜單和推薦名錄。
楊春寶律師團隊的專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防控操作實務》自2018年首次出版以來,受到了行業內的廣泛好評。楊律師團隊自2019年起推出的《法律橋PE寶典:私募基金法規及監管文件匯編》每年更新,也成為私募基金行業的必備工具書之一。
楊春寶律師表示:“《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業務合規指引》的發布,不僅是對當前行業合規需求的積極回應,更是對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業務未來發展的有力保障。我們希望通過這份指引,幫助證券公司在復雜多變的金融市場中更好地把握機遇、應對挑戰,推動行業的規范化、專業化發展。”
目錄
第一節 投資主體概述.......... 1
1. 證券公司可參與股權投資的主體......... 1
2. 各主體進行股權投資的路徑........ 1
第二節 資管證券公司、資管子公司設立資管計劃進行股權投資..... 2
1. 股權投資方式.......... 2
2. 從事資管業務條件........ 2
3. 資管計劃類別....... 3
4. 資管計劃管理人職責........ 3
5. 資管計劃投資標的要求......... 4
6. 資管計劃業務規則........ 5
7. 風控要求........ 6
8. 監管要求........ 8
9. 對資管計劃投資者的信息披露要求........ 8
第三節 證券公司設立私募基金子公司進行股權投資...... 10
1. 證券公司設立私募基金子公司需具備的條件....... 10
2. 投資方式......... 10
3. 私募基金子公司(含二級管理子公司)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應具備的條件...... 10
4. 對所管理的私募投資基金投資標的的要求........ 10
5. 風控要求..... 11
6. 監管要求..... 12
第四節 證券公司全資設立另類投資子公司進行投資....... 13
1. 證券公司設立另類投資子公司需具備的條件........ 13
2. 投資方式:以自有資金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等........ 13
3. 對投資標的的要求........ 13
4. 業務規則........ 14
5. 風控要求........ 15
6. 監管要求........ 16
附錄 相關法律依據........ 17
主要作者簡介................ 78
免費下載: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業務合規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