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兩家公司,再設立一家公司作為母公司,如何將子公司裝進來?

法律橋網友大板斧咨詢:朋友在本溪有兩個企業,在天津有一個企業,在沈陽一個企業,都是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在1000萬到3000萬之間。目前想在北京設立一個母公司,將現有企業都裝進來,請問:

1、我可以以現有公司的股權作為出資來設立新公司嗎?如果可以操作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2、我想把母公司的注冊資本做得大一些,比如8000萬(合理合法的啊),該怎么辦最好,前提是我沒有這么多現金來先注冊新公司,然后進行股權轉讓。
3、這樣操作涉及的評估費用、驗資費用會很大嗎?
4、如果對現有公司的股權(或資產)進行評估,然后入資,是否涉及稅的問題。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提問中談到先注冊公司然后進行股權轉讓的方法,這也是可行的,因為在股權轉讓之后可以將股權作價入股,也就是說新公司再進行一個增資擴股程序,同樣可以提高公司的注冊資本。但是跟直接用股權出資成立新公司的其中不同的地方在于在進行股權轉讓時需要交納所得稅。此外,還有一種方法:先成立新公司,然后再用股權入股新公司,新公司同時進行增資擴股程序。

提到股權作為出資來設立新公司的問題,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只要能評估并可以轉讓的財產權利均可以作為出資成立公司,因此,從理論上說是可行的。但是目前有關股權出資的具體操作規程,國家工商局上沒有做出具體實施細則,因此,具體如何操作工商局將采取個案處理的辦法。大概流程應該跟實物出資差不多,包括評估、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驗資等。

提到將新成立的公司的注冊資本做大的問題,因為新公司法規定貨幣出資所占的注冊資本比例不得少于30%,因此,可以先將欲作為出資的股權進行評估后確定一個值,然后將大概投入的貨幣資金確定一個值,貨幣資金占到30%,則可以確定新公司可以達到的最高注冊資本值。

評估費用根據評估所得的價值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收取,驗資費用也跟數值有關聯,價值(數額)越大,費用越高。

稅務問題,股權入股不需要交納營業稅、所得稅、增值稅、契稅,需要交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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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2-2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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