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上說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請問這是怎么理解的?如何操作分公司的獨立財務核算?

法律橋網友Cowboy咨詢:新公司法上說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請問這是怎么理解的?如以下幾個疑問請教:
1、分公司可以刻自己的公章和財務章嗎?
2、分公司可以作為合同的甲方或者乙方與其它公司或個人簽定商務合同嗎?
3、分公司的稅是如何申報的?
4、分公司獨立財務核算與非獨立財務核算是怎樣一個概念?如何操作分公司的獨立財務核算?

上海楊春寶律師解答: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是指分公司不能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分公司還是可以刻章、簽合同的,也可以獨立財務核算,但這只是內部的獨立。具體的納稅申報與財務核算是個復雜的課題,而不同性質的分公司會有很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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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9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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